关于确定原州区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其中药饮片附录、《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监督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宁夏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宁夏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质量管理要求》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我区中药材产地加工行为,提升中药材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原州分局联合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对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了全流程监督检查和综合评定,符合相关要求,确定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固原市原州区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企业,现予公布:
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兴源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姜文德
加工品种:黄芪、黄芩、板蓝根、银柴胡、党参、白芍、甘草加工
加工地点:固原经济开发区兴源路89号
上述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产地加工相关工作,确保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可控,相关条件不再符合要求的,及时取消其产地加工企业资格。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一篇:没有了!